{SiteName}
首页
晋州新闻
晋州要闻
晋州饮食
历史沿革
风景名胜
历史文化

对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坚决说不潇湘晨

日前,承德市公安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及各县区疫情防控部门连续发布公告、通告,就维护疫情防控秩序、打击违法犯罪等行为进行了规范。

联想起此前,各地出现各类不配合抗疫工作、隐瞒活动轨迹、发布虚假信息、哄抬物价牟利等行为的出现,有关部门联合出手整治疫情防控秩序尤为必要。

因不配合防疫登记,大连的王女士和卢书记被予以党纪国法的处理,因无视防控规定,从藁城区返回晋州的翟某某等三人,被强制隔离后将依法依规接受行政处罚。

若是放在平常,个别不守规矩、任性妄为的行为,或许算不上什么“大事”,但若放在全国个别地区突发聚集性疫情、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的大背景下,就变得尤其“扎眼”、尤其需要警惕了。

现在的疫情形势多紧张,大家应该有所体会,自觉维护防控秩序、配合抗疫工作,这不仅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,也是对国家、对社会的担当,更是维护自身及家人生命健康的需要,这个道理相信谁都心知肚明。

问题是,个别人就是“揣着明白装糊涂”,非要“反其道而行之”,我行我素,忙中添乱,“变着花样”的影响疫情防控工作。

表面上,这是自私自利之心作祟,实际上,无形中给别人带来了更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,危及了公共安全,破坏了社会秩序。更可怕的是,一旦真的出了状况,就需要全社会来为他一个人的任性胡来“买单”。

积极配合防疫工作,应该是每位市民的自觉。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秩序,就能从严、从实、从快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,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。因此,对于那些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,积极举报、配合调查,也应该成为每位市民的自觉。(记者张涛)

声明: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。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及时更正、删除,谢谢。邮箱
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jinzhoushizx.com/jzxw/11338.html